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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评估入股涉税风险
 

甲企业的股东刘总花10万元购买了一项非专利技术,经过中介评估了5000万元入股到公司作为实收资本。

借:无形资产-非专利技术 5000万元

贷:实收资本-自然人刘总 5000万元

每年摊销:

借:管理费用-摊销 500万元

贷:累计摊销 500万元

涉税风险一

刘总投资个人行为应当开税票,因为A公司未取得税票,每年分摊500万元不予扣除。

涉税风险二

刘先生的个人投资行为应当开具纳税票,所得税不享受免税。普通合伙人可以申请增值税免税转让专利技术,但普通合伙人转让非专利技术,无所得税免税优惠。

参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税务[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规定》。以下新项目增值税免税

(二十六)经营者转让技术、科研开发及相关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1.转让技术和科研开发是指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房地产注释中转让技术和产品研发服务项目的业务流程主题活动。

2.报备程序流程。示范点经营者申请办理增值税免税时,须持转让技术、开发设计的书面形式合同书,到经营者所在城市省部级高新科技部门开展评定,并持相关的书面形式协议和技术主管机构审查意见证明材料报负责人税务局备查。

普通合伙人可以申请增值税免税转让专利技术。技术转让合同必须由省、部级高新技术主管部门进行评估,并将相关书面协议和技术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证明材料报负责人税务局备查。

涉税风险三

刘先生使用非专利技术入股,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收入,按照资产转让收入的新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经营者一次性纳税困难的,可以有效明确分期付款支付计划,报负责人税务局批准,自上述应纳税个人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阳历年度(含)个人所得税。

参考: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现行政策的通知》(税务〔2015〕41号)要求:

1、我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同时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收入,按照资产转让所得新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我投资非货币性资产时,应根据评估后的公允价值确定非货币性资产的转让收入。扣除财产原值和有效税后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金额为应纳税额。

我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当在非货币性资产转让和被投资公司股份时确定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益的完成。

3、本人应在上述应纳税额个人行为发生后的下个月15日内向负责人税务局申报纳税。经营者一次性纳税困难的,可以有效明确分期付款支付方案,并报负责人税务局批准。自上述应纳税额个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个人所得税自上述应纳税额个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不超过5项。

提醒:

普通合伙人以发明专利入股,可延期至公司股权转让日缴纳20%个人所得税。

参考:

《关于完善股权激励计划和技术股权相关个人所得税现行政策的通知》(税务〔2016〕101号)要求:

三、技术成果投资可选税收优惠政策

(1)公司或本人以技术成果投资于区域居民企业,被投资企业支付的所有账面价值为个股(权利)的,公司或本人可以选择再次按照现行相关政策实施,也可以选择适用延期纳税优惠政策。

; ;选择技术成果投资延期纳税制度的,纬度应当向负责人税务局报告,本期投资不得纳税。企业所得税按照公司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有效税的差额计算缴纳。

(二)公司或者本人选择适用上述任何现行政策的,允许被投资公司按照技术成果投资股票时的评估值进入账户,扣除所得税前摊销费。

(3)技术成果是指发明专利(包括国防安全专利权)、电子计算机软件作权、电子设备布局设计方案专有权、新植物品种权、优秀生物技术品种,以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的其他技术成果。

(4)技术成果投资是指经营者将技术成果使用权有偿转让给被投资公司并取得公司个股(权)的个人行为。

涉税风险四

刘先生投资股份的个人行为,应当按照产权年限出让书支付合同印花税。转让合同中提到的转让价格*万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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